近日,中央电视台《法治深壹度》“保护网络人格权”系列节目——《侵权“花招百出”,维权“见招拆招”》对某一律所冒用我所名称在搜索平台宣传推广,搜索平台方构成帮助侵权的案件做了采访报道,该报道已于2022年9月24日播出,并成为“学习强国”APP的课件。同时,该起案件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法官提醒1、搜索引擎运营商要坚持守好竞价排名的审查关口,结合企业的信誉...
国信律所善法权安团队律师代理的广州市波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方当事人)诉广州市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李某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我方当事人作为上诉方,二审(终审)在一审认定被告构成违约的基础上,判决增加赔偿金额至30万元,并认定主要责任人李某应承担共同违约责任。该案是按合同纠纷处理,但实际是公司为保护商业秘密、追究前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而起诉。鉴于案...
我所主任安艳宾律师团队代理的深圳市富尔电子科技公司、梅州市成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成功打退原告(某美资企业,梅州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原告以我方当事人侵害其国际发明专利权(电子元器件方面)为由提起侵权诉讼,索要高达2000多万元的赔偿。原告在本案中进行多次公证、鉴定、举证,公证费、鉴定费合计超16万元,举证的律师费超40万余元,庭后还补充提交了上千页的证据材料。通过...
这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中,广州一家受托开发软件的公司,在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目标软件的情况下,不仅不同意继续开发、完善目标软件,还起诉要求作为委托方的香港公司(香港某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支付后续款项,委托方提起反诉,一审委托方香港公司完胜。一审判决不仅驳回了原告广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还支持了香港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包括解除合同、广州公司退还已付的全部涉案合同款项并赔偿律师费、支付违约金。
近日,安艳宾律师团队代理的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被诉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二审判决,我方当事人作为上诉方,二审(终审)获得翻案,全面胜诉。
中山一家律所(广东某瀚律师事务所)因冒用另一家总部在广州的律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名义在360搜索平台上做虚假宣传,被起诉。现该案一审已判决,根据该判决,360搜索平台的经营者北京某虎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全文内容见后文,判决尚未生效,需看是否有一方提起上诉。为鼓励创新创业,以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驱动产业调整和经济持续发展,国家近年不断出台政策法规,重拳打击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