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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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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说明: 时间 一年完成审核并发证
服务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是指企业还达不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申请进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企业技术培育入库需要如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产品或服务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领域内;

4.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7. 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8. 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销售和总资产成长性指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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